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化政策直通车 | 启运港退税
来源:本站|发布时间:2025-07-28|浏览次数:0次
为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海关总署围绕“政策再加力、服务再提升“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》,天津海关根据总署统一部署,逐条研究推动落实,抓好“优化营商环境新十六条“与“津关24条”“服务滨海12条”的统筹推进,进一步优化关区口岸营商环境,促进外贸稳定增长。
为强化政策解读及应用指导,天津海关开设“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化政策直通车”专栏,切实让企业听得懂、运用好、享受到各项政策红利,积极推动地方做好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扩大后的落地实施工作,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。今天我们带大家了解--启运港退税。
根据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》(财税(2023)8号)(下称通知),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,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(以下称启运港)启运报关出口,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,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(以下称经停港),自离境地口岸(以下称离境港)离境的集装箱货物,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。

